根据教育部《关于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19年拟招生专业填报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教职成司函〔2019〕7号)要求,为加强专业设置统筹管理,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19年拟招生专业填报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填报工作要求
(一) 拟招生专业填报
各高校应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定位,按照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》规定的具体程序,于规定时间段登录“全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管理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”(以下简称信息平台 ,网址 :www.zygl.edu.cn),填报2019年拟招生专业相关信息。
2017年各高校已对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、专科专业 目录,对招生专业进行了全面梳理和信息核验。各高校要以此前核验数据以及教育部公布的 2018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备案结果作为2019年拟招生专业填报工作的基础数据。独立设置成人高校按照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》规定的具体程序,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、专科专业目录内开展拟新设置专业的填报工作。普通本科高校、高等职业学校现设全日制教育本、专科专业如有调整,导致相应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需要调整的,由学校提出书面申请于3月15日前报省教育厅职成教处。
(二) 时间进度要求
2019年拟招生专业相关信息填报及材料报送具体时间安排如下:
各高校拟招生专业填报:3月 1日 —3月 31日 ;
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报送:4月 1日 —4月 30日 ;
教育部汇总信息并公布结果:5月 1日 —5月 31日 。
各高校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专业填报相关工作,逾期不再受理。
二、加强组织管理
(一) 各类高校要科学定位,突出自身办学优势和特色,优化专业机构,科学合理设置专业。要加强专业内涵建设,建立完善自我评价机制。普通本科高校应聚焦主业,集中力量办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专业,逐步减少专科专业数量,合理控制规模和本、专科学生比例。高等职业院校要根据自身办学条件,稳步办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科专业。独立设置成人高校根据自身办学能力和服务面向,办好优势特色专业。
(二) 各高校要发挥好信息平台作用,将专业填报工作作为加强专业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切实抓好,明确工作职责,健全管理制度,指定专人负责,保证填报数据的准确性,确保信息平台平稳运行与专业数据信息安全,形成良性运行机制。
三、其他注意事项
(一) 2019年拟招生专业是指2019年填报、2020年注册学生学籍的专业。
(二) 2019年暂不开展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专业目录》专业增补及国家控制专业审批工作。医学、外语、艺术等相关科类专业开设事宜执行国家现行相关政策规定。拟开设法学类专业的高校要充分知悉国家司法改革相关政策内容,按照有关规定稳妥做好专业建设。
(三) 教育部将通过信息平台汇总公布专业备案结果,并与教育部成人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等系统相衔接,实现数据共享。
(四)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相关事宜,按照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实施细则》和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》有关要求进行。
(五)如高校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填报工作的人员如有调整,请及时在信息平台完善更新联系人信息并加“贵州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工作”QQ群 :244937768。
四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各高校在信息平台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需要改进的建议,请及时反馈省教育厅;平台使用等相关技术事宜,请与教育部信息平台技术运维人员联系。具体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:
(一) 省教育厅职成处:张禄海 李永才
联系电话: 0851-85283692
电子邮箱: 889763436@qq.com
QQ工作群:244937768
(二)专业填报具体事宜咨询贵州广播电视大学:吴异
联系电话 : 18786079834 0851-86867111
电子邮箱 :429401893@qq.com
(三)教育部信息平台技术运维:苗林波、李征宇
联系电话:010-57519531 57519078
电子邮箱 :hangban@ouchn.edu.cn
省教育厅办公室
2019年2月26日